克拉玛依建设局电话 克拉玛依建设银行几点上班
时间:2024-03-29 15:08:43 浏览量:73034
克拉玛依建设银行几点上班?
网点名称:克拉玛依建设银行石化支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金龙镇兴农路5号建行网点电话:0990-6833697营业时间:对私:周一至周五10:00-13:30;15:30-19:00对私:周六、周日11:00-17:00 对公:至10:00-13:30;15:30-19:00所在地:新疆-克拉玛依客服电话:95533信用卡客服:400-820-0588
住建局审批流程?
住建局办事流程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审批发证
二、提供申报资料条件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①申请报告
②发改部门的计划文件
③选址意见书
④要取得规划部门建设用地审查合格规划平面布置图
2、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①申请报告
②发改部门的计划文件
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④要取得规划部门建设用地审查合格规划平面布置图
三、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而达到上述条件7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审批、发证
二、提供申报资料条件
1、建筑工程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②建房报告
③发改局批文(除私人)
④国土证(出让土地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
⑤规划平面图(签字、盖章)
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1套)
⑦规划审图单
2、市政管线、市政交通工程
①申请报告
②要取得地下管线现状图
③要取得拟建市政管线、市政交通工程位置走向示意图
④要取得相关部门协调意见
3、广告、招牌、雕塑品、室外装修工程
①申请报告
②要取得标明在建筑物上设置位置审查合格的立面效果图
③要取得设置地点的产权证明材料及产权单位意见
④要取得相关部门协调意见
三、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达到上述条件7个工作日
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须知
一、 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现场勘测制作红线图、审批发证
二、 提供申请资料条件
1、村镇规划区私人建房
①申请报告
②要取得有关部门及四邻的意见书
③要取得规划部门审查合格的规划平面布置图
2、村镇规划区单位建房
①申请报告
②要取得发改部门的计划文件
③要取得有关部门及四邻意见
④要取得规划部门审查合格的规划平面布置图
三、 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达上述条件7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所需资料:
一、建设局初步设计文件批复
二、设计方案图(规划平面布置图、施工图、效果图)
三、可研究性报告及报告批复
四、发改局批文
五、选址意见书
六、环评意见书
七、初步设计申请报告
进行服务性《规划设计》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联系、设计
二、提供申报资料条件
1、提供国土证复印件(用地红线图)
2、提供甲方设计意向
3、提供1:500或1:1000的地形图(电子版)
4、签订设计合同
三、承诺的时限
资料齐全即日设计,具体联系人 龙道荣 ,联系电话8232285。
进行服务性《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联系、设计
二、提供申报资料条件
1、在城乡规划区内要取得审查合格的规划平面布置图
2、在城乡规划区内的重点和大型工程项目要取得规划委员会审查合格的建筑立面效果图
三、承诺的时限
资料齐全及方案确定后即日设计,具体的联系人 刘琨 ,联系电话 15974056960
四、收费依据
计价格(2002)10号
五、收费标准
1、一般结构:砖混结构12元/㎡,框架结构15元/㎡,设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2、特殊结构:框网、钢结构、单体建筑及无法计算面积的工程按工程预算造价的4.5%收取,设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3、高层建筑按16—18元/㎡收取设计费用。
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核实、备案。
二、提供申报资料条件
1、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规划许可证及国土使用权证。
2、要取得建设招标项目的施工设计图。
3、要取得招标项目施工审核预算书和工程量清单(必须盖有造价咨询公司公章和造价师或全国造价员章)。
4、要取得发改局立项批文原件及招标核准文件。
5、工程资金落实证明。
6、要取得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合同书。
7、项目法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达到上述条件3个工作日。
进行服务性《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联系、代理。
二、提供申报资料条件
1、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规划许可证及国土使用权证。
2、要取得建设招标项目的施工设计图。
3、要取得招标项目施工审核预算书(具有资质单位进行的预算)。
4、要取得发改局立项批文原件及招标核准文件。
5、要取得工程资金落实证明。
三、承诺的时限
资料齐全即日代理,具体联系人 鲁大勇 ,联系电话13637451057。
四、收费依据
计价格(2002)1980号。
五、收费标准
1、工程招标代理按中标价100万元以下的1%,100—500万元以下的0.7%、500—1000万元的0.55%。
2、货物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100万元以下的1.5%,100—500万元以下的1.1%、500—1000万元的0.8%收取。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一、办理程序
申报、核对原件与复印件、办理。
二、提供申报资料条件
1、要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存档)。
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存档)。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查阅登记报告编号)。
4、工程施工图(存档)。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存档)。
6、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存档)。
7、工程监理合同书副本(查阅登记报告编号)。
8、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存档)。
9、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存档)。
10、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副本(查阅登记报告编号)。
11、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存档)。
三、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上述条件3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湘价服[2009]186号。
五、收费标准
按委托检测协议收费。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审核、办证。
二、提供申报资料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4、施工现场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勘察单(表)。
5、中标通知书原件。
6、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原件。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备案表及施工合同(表)。
8、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审查备案表及监理合同(表)。
9、城市基础设施费核费单、劳保基金核费单、价格调节基金缴费单、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核单(表)。
10、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表)。
1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建造师证、专职安全员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2、项目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凭证。
13、计划生育合同(计生办领取)。
1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5、施工管理责任书(表)。
16、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监督人员公开承诺书。
17、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四方监管协议(表)。
18、送达回证(表)。
三、承诺的时限
资料齐全达到上述条件7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湘建建[2003]265号、湘价服[2009]26号。
五、收费标准
1、劳保统筹费按工程造价的3.5%收取。
2、安监费按工程造价2.3‰。
3、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造价10%—15%收取。
办理《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须知
一、办理程序
申报、签订、办理毛利率。
二、提供申报材料条件
1、重点和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工程造价预算书。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承包合同。
三、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达到上述条件3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价格(2002)1980号。
五、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费按工程造价3.3%收取,工程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100万元以下的1%、100—500万元的0.7%、500—1000万元的0.55%收取。
进行服务性《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联系、预算。
二、提供申报资料条件
提供建筑施工设计图。
三、承诺的时限
资料齐全即日预算,具体的联系人 禹又元 ,联系电话13787501636\8258132 。
四、收费依据
湘价服(2004)140号。
五、收费标准
工程预算费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下的7‰、500—1000万元的5‰、1000—5000万元的3‰、5000万元以上的2.5‰收取(详见湘价服【2004】140号)。
进行服务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竣工验收、办理
二、提供备案资料条件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市政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内容、合同工期、开工、竣工时间,承包范围、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承诺;
(二)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造价计价事项作出约定,并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合同价(即中标价),包括合同总价和工程量清单单价;
2、基本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规费;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预付工程备料款,拨付工程进度的时间、数额、方式;
5、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计算错误的认定及相应价款的计算办法;
6、提前竣工奖励、拖延工期违约责任;
7、工程质量优良奖励、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
8、设备、材料价格变化等风险承担范围、幅度及超过约定范围、幅度时工程合同价的调整办法;
9、工程结算办理方式和期限与违约责任;工程结算办理后工程款支付办法与违约责任;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11、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造价计价事项。
六、施工合同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1、对工程质量设置没有国家规定标准的违约处罚条款;
2、基本养老保险(劳保基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以及规费和不可竞争费用的计取低于有关政策规定最低标准;
3、政府性投资工程施工合同设置带资、垫资的条款;
4、人工工资单价的取定低于工程所在地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
5、要求承包方在发包方没有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不得停工,以及在此情况发包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备案应提交的资料:
(一)、施工合同文本;
(二)、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
(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提供复印件);
(四)、由银行出具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五)、注册造价师签字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
(六)、如果是委托办理,经办人须提交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提供复印件)。
施工合同备案程序
(一)、备案申请单位到备案机关领取《怀化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四份(见附件);
(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合同副本、中标通知书原件、相应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送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三)、备案机关收到齐全的合同备案资料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内容对合同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备案意见。凡合同内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内容不全或不明确的,责成承、发包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修改满足要求后再行备案;
(四)、按照备案机关提出的修改意见,承发包双方协商修改后,再次申请备案。
申请竣工验收提交资料
1、质监站出具的监督档案;
2、安监站出具的监督档案;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建设单位的申请竣工验收报告;
6、国土证;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图送审报告;
10、中标通知书;
11、分户验收记录(商品房);
12、建设单位保修承诺书(商品房)。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竣工验收、办证。
二、提供验收资料条件
1、申请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规划平面布置图;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桩基质量验收记录;
8、地基质量验收记录;
9、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2、施工许可证;
13、建筑施工图;
1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15、公安消防、规划和环境等部门出具的任务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6、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个人竣工验收提供1-5项,经审核后发放竣工验收申请表;单位竣工验收需提供1-17项)。
三、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7天内。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须知
一、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竣工验收、办理。
二、提供验收资料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7、商品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8、商品房屋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1、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栏记录;
12、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3、桩基质量验收记录;
14、地基质量验收记录;
15、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6、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8、施工许可证;
1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20、公安消防、规划和环境等部门出具的任务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21、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2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15天内。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